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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昆明11月25日电 (程浩)为深入贯彻“双减”工作要求,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日前,云南省教育厅结合云南实际制定《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1年11月23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1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1次期中考试。
初中毕业年级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至2次模拟考试。
小学三、四年级每场笔试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五、六年级不得超过12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150分钟。
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学校不得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不得对班级和学生考试结果进行排名,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分班或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