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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推进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云南省纪委省监委“七五”普法工作综述

依法推进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云南省纪委省监委“七五”普法工作综述

“七五”普法期间,云南省纪委省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推动云南纪检监察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1名个人被评为“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省纪委省监委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普法先进集体”称号。

普法促学法 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执法者必先学法。为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普法工作,省纪委省监委印发了《省纪委省监委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健全完善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常态化培训制度,普法工作议事等制度,分类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职能部门、各业务处室普法责任,始终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确保普法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省纪委省监委在普法实践中,坚持以上率下,中心组示范引领,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普法网络,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的能力。

常委委员示范引领学。把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纳入省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畴,“七五”普法期间,根据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省纪委常委会先后12次专题学习宪法、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等法律法规,9次听取法治宣传、学法用法工作汇报,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推动省纪委省监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

多措并举全员覆盖学。利用支部理论学习、党小组学习、在线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实现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将普法网络延伸至监督检查、执纪办案一线,实现人员全覆盖。“七五”普法期间,委机关各党支部共开展学习1500余次,形成了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深入细致抓实个人学。充分运用“云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实现个人在线学法用法全覆盖、常态化、长效化。据统计,省纪委省监委年度最大在线学法党员数量近600人,占比高达99.3%,年度平均学分最高达4856分,年度考试平均分最高达89.97分,参考率达100%,通过率达100%,有力促进了干部素质的提升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

复盘辨析“知”“行”结合学。在常态化的案件评查的基础上,省纪委省监委持续开展每月一次辨析式测试,着眼应知应会必须掌握的业务知识,以案例的形式命题,内容涵盖党纪法规的综合运用,从不同角度给出多个答案选项,提倡单位(部门)内部组织集体讨论,进行辨析作答,既能检验业务能力,又能推动纪法学习,加速“纪”“法”衔接贯通。

2016年以来,省纪委省监委共组织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培训1716期,开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课程3300多课时,培训纪检监察干部31962人次,通过讲、学、练、评,推动学纪普法培训常态化,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中干、在干中学,熟知精通,着力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普法促执法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2016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收到信访件157337件,立案33333件,处分33579人,追回出逃人员168人。

全省运用“四种形态”处置95295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23起,处理4169人,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6156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430人。

全省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433件,处理2358人,移送司法机关401人。

省委共安排10轮巡视,巡视覆盖188个党组织,发现各类问题3519个,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576件。

这并非是几组枯燥乏味的数据。法兴则天下兴,法治则天下治。省纪委省监委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在履职尽责中,正风肃纪,惩贪反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为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省纪委省监委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正风反腐的预期。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

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腐败治理,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针对云南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点,严肃查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

深入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严惩搞攀附贴附、团团伙伙行为,严惩政治骗子和政治掮客,严惩重点领域权钱交易、“靠山吃山”行为,严惩在本地区本系统关系盘根错节、利益输送、政商不清等行为。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担当尽责,聚焦云南政治生态污染源、污染底泥、污染因子,抓源治本、靶向施治,对云南政治生态深度“改土治水”,集中打好正风肃纪攻坚战持久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焦聚力、力度空前、成果过硬,开创了云南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形成了反腐与发展两手抓、两促进的“云南现象”。

为确保秉公执纪办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纪国法的公平正义,省纪委省监委持续加强自我监督约束,深化纪检监察队伍铸魂,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全省129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均设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刀刃向内、持续整治“灯下黑”,做实日常监督,健全内控机制,修订完善工作人员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对州(市)纪委监委领导和监督的意见、防范应对打听案情干预办案答复用语规范等制度,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架设“高压线”,建好“防火墙”。

同时,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建立阳光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老干部、专家学者等干部群众中选聘监督员,聚焦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遵纪守法、作风形象和“八小时外”生活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普法促教育 助推一体推进“三不腐”

省纪委省监委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从已查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入手,深入排查政治生态污染源,以案警示,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持续正风肃纪,净化修复政治生态。

以案促改的目的在于以案促防、以案促治。省纪委省监委把“不敢腐”“不能腐”的案件资源转为“不想腐”的教育资源,将警示教育列入省、市、县、乡四级经常性思想教育内容,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忏悔录作为警示教育的“活教材”。每查办一起重大典型案件,都要抽丝剥茧地剖析当地政治生态的历史脉络和现实状况,督促以案为鉴,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好纪检监察建议,把一个个问题清单变成一项项整改落实的成果清单,实现查处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健全一批制度。推动监督、办案、警示、惩戒、整改、治理一体贯通,制作了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警示片,有效开展震慑力大、代入感深、触动感强的警示教育,营造了正风肃纪反腐浓厚氛围。《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开尔行贿记》等警示片,在全社会引发强烈反响。结合案件查处,同步推出《东河之问》《杞麓湖的呐喊》等系列问政节目。

在普法宣传的对象上,省纪委省监委始终以党员领导干部为主体,结合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年轻纪检监察干部业务骨干培训班、新提拔领导干部培训班等各级各类培训班,把宪法、监察法等纳入教学内容,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推动普法教育进课堂、进头脑。坚持对省委新提拔使用的省管领导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培训,提高党员干部法律意识、党纪意识和廉政意识。

“七五”普法期间,通过工会、青年委员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20多次深入社区、挂钩村开展普法活动,进行法律宣传,主动承担法律宣传的社会责任。

省纪委省监委还在构建“大宣教”格局上下功夫,通过“网端微”(省纪委省监委内外网、“云岭清风”手机客户端和“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三大新兴传播渠道,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广传播的纪法宣传格局,提升普法教育的效果和效能。“七五”普法期间,省纪委省监委通过传统和新兴媒体,开设宪法、监察法学习专栏、“以案警示”专栏、“专家访谈”“在线解读”专栏等宣传栏目,通过法规解读、以案释法、动画展示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在内部挖潜的同时,借船出海,横向上加强与同城媒体的协调联动,在云南日报开设专栏、在云南广播电视台联合打造“清风云南”专栏节目,在《云南法制报》《云南政协报》开办专刊、周刊。“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粉丝量在全国排名前列,传递全面从严治党的云南“好声音”,讲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云南“好故事”。

与此同时,省纪委省监委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廉洁文化建设中,组织编著了《监察法知与行》《云南少数民族廉洁文化知与践》《典型案例知与警》3册“清廉云南”读本,先后打造10期省纪检监察特色文化走廊,举办了13期“文明讲堂”,形成相互促进、交相辉映、氛围浓厚的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格局。通过集成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等要素,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重点“清廉单元”建设,示范带动“清廉云南”建设全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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