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5
2017-01-04
2017-01-04
2024-08-06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昆明市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省政府及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太原主持会议并讲话。副省长崔茂虎作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消防“一法一条例”,健全完善消防法治体系,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深化社会化消防综合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全省消防事业全面发展。消防“一法一条例”实施10余年来,全省发生火灾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四项指标振幅均控制在10%以内。2015年以来全省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较大火灾数量呈逐年降低态势,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张太原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密切联系代表、群众,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聚焦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设施装备硬件保障、安全意识宣传教育、重点场所和特殊领域消防等重点工作以及关于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依法组织实施好此次执法检查,增强监督实效,督促责任落实。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福生、罗红江,秘书长韩梅出席会议。部分在昆执法检查组成员和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后,执法检查组将前往昆明、昭通、楚雄、文山、大理、丽江等州市开展实地检查,委托其他州市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执法检查。